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共有20名总部管理人员。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上述管理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280万元,出售的价格为每套160万元。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必须在该公司服务满10年(含2015年1月)。2015年7月15日将本公司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福利发放给上诉管理人员,每人一台。每台成本为3.6万元,每台售价(等于计税价格)为4万元。假定甲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2015年因上述事项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