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法学
  • 题目: 未知类型
    甲之子出国学习音乐,三年期满马上就要回国,甲于是为其购买钢琴一架,后甲之子改变主意想在国外找一份工作后定居,于是积极寻觅工作,甲见状即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五个月内没有回国,则甲将钢琴卖与乙。这一民事行为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