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遗嘱继承、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
  • 题目: 单选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

      A . 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 . 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 . 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 . 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