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于2017年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购买价款2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用和其他相关税费1.6万元。 (2)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台办公设备,具有融资性质,购买总价款为30万元,购买价款的现值为25万元。 (3)将100台自产的彩电作为福利分配给本公司职工100人,其中生产车间管理部门的员工70人,行政管理部门的员工30人。该彩电每台生产成本为0.3万元,市场售价为0.5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彩电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出售一项固定资产(办公楼),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50万元,售价为6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1%。 (5)计提本月生产用机器设备折旧。该设备是上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原值为27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根据资料(4),出售固定资产应确认的净损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