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法学
  • 题目: 未知类型
    某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强奸案,后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证据不够充分,而且证据之间,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柴某与被害人贾女的陈述之间有多处矛盾。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柴某时,柴某大呼冤枉,称自己的供述完全是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造成的。于是,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10日后,市公安局又将案卷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证据内容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决定自行补充侦查。经过多次调查取证,检查人员了解到,柴某与贾女平常就有不正当关系,这事儿有一些居民早就知道,只是由于贾女的丈夫是某派出所的副所长,所以没人敢传这事儿。办案人员又找贾女核实情况,经过多次作思想工作,贾女终于承认,由于自己的丈夫经常不回家,自己在感情问题上并不顺心,但老同学柴某在这方面给予了她莫大的慰籍,因而,两人关系非同一般。但不知丈夫怎么知道了这件事,将柴某按强奸抓去,并逼迫自己作假证陷害柴某。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取证,认为柴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于是作出对柴某不起诉的决定。但柴某认为自己被搞得不明不白,便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人民检察院宣告自己无罪。问:(1)本案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是否有权力退回补充侦查?(2)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时,是否有权力讯问柴某?应不应当讯问柴某?(3)市人民检察院是否有权对本案自行补充侦查? (4)市人民检察院能否对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柴某对本案中所作的不起诉决定能否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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