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开发建设小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始预售。蒋某于2011年3月1日与甲企业签订了购买该小区16幢6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单元价格为6000元/m2,并依照约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了相关登记。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20m2,交房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未对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蒋某也预付购房款并签订了16幢6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甲企业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交房,蒋某2011年10月17日领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建筑面积为116m2z。蒋某于2012年2月装修入住,2014年9月27日发现屋面严重漏水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约定申请的登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