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2011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因商品房滞销,董事会决定将两栋商品房用于出租。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已将两栋商品房以经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公司使用。出租商品房的账面余额为900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该出租商品房预计使用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1月5日,收回租赁期届满的一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用于建造办公楼。该土地使用权成本为27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至办公楼开工之日已摊销10年,预计尚可使用4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办公楼于3月1日开始建造,至年末尚未完工,共发生工程支出35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3)3月5日,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商铺,并计划对其重新装修后继续用于出租。该商铺成本为6500万元,至重新装修之日,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其中原装修支出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装修工程于8月1日开始,于年末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装修支出1500万元。装修后预计租金收入将大幅增加。
甲公司对出租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和商铺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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