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位于A市甲区)租用乙公司(位于B市丁区)的一辆东风牌轻型卡车,用于货物运输。租赁费用3万元,租期3年,双方没有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的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甲公司与某修理厂(位于A市乙区)于该市丙区订立了一份汽车修理合同,约定修理费5000元,汽车修理完毕后该企业领取汽车时支付。后来,汽车在该修理厂位于该市丁区的一个修理点修理完毕。该企业前去领取汽车时,称其资金困难,过1个月再支付修理费。但修理厂不同意,并不让该企业取走汽车。过1个月后,该企业仍未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修理厂留置汽车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有()。

      A甲公司不清偿债务的,修理厂可以直接将该汽车归于己有,不论汽车的价值与修理费之间是否有差价

      B修理厂可以与甲公司协商,将汽车折价,多退少补

      C修理厂可以讲将汽车依法拍卖,用拍卖所得的价款偿还修理费,多退少补

      D修理厂可以将汽车依法变卖,用变卖所得的价款偿还修理费,多退少补

      E修理厂在变价处分该汽车之前,应当给当事人不少于1个月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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