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江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原材料(只有一种甲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单位计划成本1.5万元/吨。2012年8月初"原材料"账户余额为195万元(其中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成本15万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为借方余额4.5万元。长江公司8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日,收到上月暂估入账的原材料的发票,载明数量10吨,实际成本14.7万元,无其他相关费用。
(2)2日,购入甲材料62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3万元;发生运输费用(不考虑增值税抵扣)、装卸费用和保险费共计7.5万元。
(3)5日,上述甲材料运抵企业,验收入库甲材料实际数量为60吨,短缺的2吨是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
(4)10日,长江公司和A公司签订协议,接受A公司以账面价值150万元(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为135万元)的100吨甲材料对长江公司进行投资,长江公司以增发的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普通股作为对价。该批甲材料验收入库并收到对方开具的税额为22.9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5)20日,长江公司就应收B公司货款3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8万元)与其进行债务重组。经协商,长江公司同意B公司以20吨公允价值为24万元的甲材料偿还全部债务。该批甲材料验收入库并收到对方开具的税额为4.0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6)31日,经汇总,本月共领用甲材料计划成本360万元用于生产乙产品。本月乙产品的成本资料为:月初在产品0件,本月完工100件,月末在产品20件,本月发生直接人工150万元,制造费用195万元。原材料在开工后陆续投入,月末在产品完工程度为50%。
(7)31日,月末库存甲材料全部专门用于生产有合同约定的30件乙产品,合同约定每件乙产品的售价9万元,将甲材料加工成30件乙产品尚需加工成本总额150万元,估计销售每件乙产品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6万元。月末甲材料的市场价值为每吨1.3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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