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学科
搜索
账户
常见问题
当前学科:经济法综合练习
题目:
单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
A .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 .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 . 银行贷款
D .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
推荐知识点:
病理诊断书报告何项为病变性质完全肯定的()。
省联社《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规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方式主要包括()。
棉纤维的强度是棉纤维重要品质指标之一,以下不属于强度指标的是()。
()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有效的措施,它是“天然基因库”、“天然实验室、“活的自然博物馆”。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1996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组织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1998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生活。1999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但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下列作家属“建安七子”的有()。A、王粲B、刘桢C、徐干D、曹植E、陈琳
海子、顾城、戈麦等诗人的自杀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和自身的()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有( )。
车间空气中的三氧化铬、铬酸盐、重铬酸盐在酸性溶液中与某种试剂作用生成红色络合物,比色定量。这里的“某种试剂”是()
《安全巡查管理规程》中要求,小区每栋楼宇原则上每()层设置一个签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