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注册会计师
  • 题目: 单选

    甲乙公司均于2010年6月3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健莎”商标,根据商标的用途,该商标的性质属于(  )。

      A . 申请人应在接到商标局通知后30日内提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证明
      B . 如果甲乙是同日使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C . 如果甲乙均未使用,且协商不成,由双方抽签决定
      D . 商标局应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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