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单选题
    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