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购置了一套需要安装的生产线。该公司是增值税一股纳税人。与该生产线有关的业务如下:(1)2011年9月30日,为购建该生产线向建设银行借入资金500000元,并存入银行。该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9.6%,利息按月预提、按季支付。(2)2011年9月30日,用上述借款购入待安装的生产线。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468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9560元。另支付保险费及其他各项相关费用32000元,该待安装生产线交付本公司安装部门安装。(3)2011年10月20日,安装生产线时,领用本公司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53600元。(4)安装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8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安装费用28400元。(5)2011年12月31日,安装工程结束,并随即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5%)。(6)2012年12月31日有确凿证据证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300000元,因此公司决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均不变。(7)至2013年12月31日,有确凿证据表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上升为350000元。假定固定资产按年计提折旧。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3)小题。关于短期借款的核算,下列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