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民法总论
  • 题目: 未知类型
    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因离家出走2年多,对是否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意见不一,下列人员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是()。

      A.乙,某盲人按摩院的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未还而主张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

      C.丁,甲之父,80岁,为甲之监护人

      D.戊,甲之叔,20岁,为机关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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