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8年4月6日,A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和固定资产与B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A公司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固定资产原价为300万元,已计提折旧19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60万元,交换中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10万元。B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60万元,公允价值为277万元,假设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A公司该项交易计入损益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