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公司是一家有名的外资企业,员工的待遇不错,但很多员工都反映工作太忙了,压力太大了。有一天,年仅25岁的员工小王突然昏倒在地,被送到医院后,医院诊断其为胃癌晚期。经过几十天的努力,先进的医疗技术并没有挽留住小王的生命。小王的家人悲痛欲绝,联想到小王在DR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身体出现种种不适症状时,也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于是,家属认定小王属于“过劳死”,应认定为工伤(DR公司已为全体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而DR公司的态度也非常坚决,认为小王的死亡完全是由于自身疾病所致,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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