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税法综合练习
  • 题目: 问答题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办公用品、酒及食品。2011年7月,该商场有财务总监张先生向其常年税务顾问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就发生的业务问题征询税务意见,相关业务如下:
      (1)本月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运输农产品支付运费10000元、装卸费20000元,并取得运费发票,该批农产品的60%用于商场内的餐饮中心,40%用于对外销售。
      (2)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和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
      (3)6个月前收取一餐厅啤酒包装物押金10000元,月初到期,餐厅未返还包装物,按照销售时的约定,这部分押金即收归商场所有,百货商场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
      (4)受托代销某品牌公文包,本月取得代销收入117000元(含税零售价格),本月即与委托方进行结算,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标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300元。
      (5)百货商场最近正在积极筹划开展部分商品的促销活动。目前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方案一是,商品八折销售;方案二是,购物满1000元者赠送价值200元的商品(购进价为150元);方案三是,购物满1000元者返还现金200元。(以上销售价格及购进价格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数。假定商品销售利润率为25%,即销售1000元的商品,其购进价为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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