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案例分析
2001年10月8日,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发出如下要约:某种型号机床100台,每台FOB纽约8000美元,即期装运。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为11月20日。要约发出后,市场价格开始上扬,甲公司就在11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了撤销10月8日要约的通知。但是,11月15日,甲公司收到了乙公司的承诺,同意甲公司的要约条件,并向甲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提示:中国和德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问:
(1)甲公司10月8日的要约能否撤销,为什么?
(2)设若甲公司后来主动放弃了撤销要约的要求,开始履行合同,但在送货到装运港的途中,发生车祸使货物受到严重损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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