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法学
  • 题目: 未知类型
    案情:王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中,二儿子叫小力,1998年两个儿子相继结婚,并与其父分开生活。王英因年迈,又无生活来源,要求其两个儿子每人每月付生活费200元,但遭到拒绝,王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

      1、王英的两个儿子居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2、王英可否要求法院先予执行,为什么?

      3、若判决两个儿子支付一定的赡养费,法院可否扩大其支付额度?

      4、若两个儿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否强制执行,为什么?

      5、若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王英因病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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