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的一天下午,某高校学生刘某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停放在学校教学楼门前的停车库。第二天去骑车时,发现车子上的一只测速仪被人乘其不备窃走,该测速仪11月才购买,时价156元,刘某立即报警。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监控,发现了嫌疑人朱某(男,20岁,该校大二学生)。通过询问,民警了解到朱某前不久刚被盗一只测速仪,案发当天其看到刘某车上的测速仪后便动了邪念,拆走了刘某自行车上的测试仪。经民警教育,朱某主动归还了刘某的测速仪。本案中,朱某的行为是否违法?该如何处罚?
A、没有违法,因为朱某已经主动归还了测速仪
B、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可以对朱某行政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
C、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朱某主动归还了测速仪,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D、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他也是受害者,又是大学生,所以可以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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