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库存商品A产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机器设备),假定交换前后用途不变。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①库存商品-A产品:账面成本为1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50万元;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其中成本为12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减少5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合计不含税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合计含税公允价值为375.5万元。
(2)乙公司换出:①原材料:账面成本为8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00万元;②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5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1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合计不含税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合计含税公允价值为351万元。
(3)乙公司另向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24.5万元。
(4)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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