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劳动关系协调员
  • 题目: 单选
    杜梅被绿健公司录用为保洁工作人员,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9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绿健公司的工会与公司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并获得劳动政部门的批准。这份集体合同中约定:绿健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然而,在集体合同生效后,杜梅每月所得的工资仍为900元。于是,杜梅向公司提出,应当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自己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公司认为,杜梅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数额,且这个数额并没有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并不违法。杜梅的要求是否合法?()

      A . A、合理但不合法
      B . B、合法
      C . C、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D . D、不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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