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系邻居,因琐事而争吵,继而互相推打,各有轻微伤,但乙受伤稍重,某县公安局在得到乙的报案后,未作认真查证,偏听偏信,即对甲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甲不服,依法申请复议。经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将拘留10日改为拘留5日的复议裁决,甲仍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甲、乙间的纠纷案系民间纠纷而不是治安案件,遂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二)甲和乙互相承担对方的医药费。试析: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