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制造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10日,为降低采购成本,向乙公司一次性购入三套不同型号且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C。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1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3万元、保险费20万元。A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领用账面价值为10万元的生产用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为8万元。A设备于2017年12月2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A、B、C设备均满足固定资产定义及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750万元、600万元、6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