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招华制毒案。案情介绍:
刘招华在桂林基本情况
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大毒枭刘招华聪明狡猾、能言善辩,具有超常的反侦查能力,靠着这些“本事”,刘招华以投资者身份在桂林“风光”了近五年,几乎成就了他重新制毒并洗钱的三大步罪恶计划。
第一步,隐藏真实身份。2000年,刘招华潜入桂林后,首先想到的是改名换姓。经过周密计划,他把目标锁定在桂林全州县龙水镇同安村委作为再造“合法身份”的利用对象。经过一番操作,刘招华得到了安村委为其出具的,用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补登”证明,并据此办理了“合法”的居民户口,各“李森青”。由此,刘招华便取得了桂林境内“合法”身份,为其在桂林近五年的逃亡及洗钱之路打开了绿色通道。
第二步,大造投资声势,实际投资却不大。从2001年开始,刘招华、向龙胜、临桂当地政府大肆吹嘘要拯救濒危植物红豆杉,批量获取具有抗癌作用的红豆杉提取液——紫砂醇,并附属生产提取“洋葱素”,为此他在桂林成立了“桂林胜康天然生物研究所”,并注资100万元在桂林成立了“桂林市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开发种植红豆杉和洋葱。2001年初,刘招华在龙胜县平等乡投资300万元开发了种植面积达1千6百亩的红豆杉林场。次年2月,在刘招华的游说下,临桂县政府同意刘招华的森森公司拥有对该县凤凰林场7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在协议上,刘招华承诺第1年投入1.3完成红豆杉种植及深加工厂房建设,3年内完成总投资3亿元。协议签订后,刘招华将异地制毒收入转存在中行开立的化名为“鲁涛”的个人结算账户上,然后在2003年2月13日至18口间,分3次把600万元汇至临桂县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账上。此外,刘招华还宣称将在临桂县两江傎白岩村投资8000万元建洋葱种植基地,并建提取“洋葱素”工厂一座。当时新华网广西频道报道称,该龙头企业的启动,将带动两江镇在一两年内发展洋葱种植1万亩,使两江成为洋葱之乡,年创利税800万元以上。经过一番大造声势后,刘招华顺理成章地成为临桂县乃至桂林市政府的座上宾,政府把森森公司树为招商引资的成功典范。但从公安经侦部门了解到,刘招华在桂林投资实际上是雷声大、雨点小,并且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了项目资金的投入。凤凰林场工人介绍,刘招华不但没有在红豆杉提取液工厂的建设上采取任何行动,而且连红豆杉幼苗的施肥护理也省去了。两江镇的洋葱项目建设也无实质性进展,“我们打电话催促他早日进驻,他总是推说资金还没到位,再往后,就发现他换了手机号码,而且是不断地换”。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回忆说。到2005年刘招华在桂林再次败露出逃,其投资共约一千万元。
第三步,酝酿更大的制毒洗钱阴谋。据当地公安经侦部门掌握的情况,大毒枭刘招华之所以选择龙胜县平等乡作为其红豆杉种植基地,主要是看中该乡处于偏远大深山,是瑶胞居住区。同时刘招华还在临桂县距凤凰林场不远一偏僻处开发了一个大岩洞,以上两处正是刘招华认为比较理想的制造毒品基地,但其制毒洗钱的阴谋最终并未得逞。
简述刘招华制毒案对招投资领域反洗钱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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