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 题目: 多选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与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王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4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该董事会会议由于有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 .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 .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 .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