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的股权,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16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此外,甲公司还有一笔金额为300万元的应收乙公司的长期债权,该项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乙公司2017年发生净亏损5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且投资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假定甲公司无须承担额外损失弥补义务。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7年因该项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损失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