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地下3层,地上10层,高38米,地下三层为消防水池、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不燃物品库房;地下二层为风机房、消防控制室及不燃物品库房,地下一层为车库,车位49个,设有一个4米宽的汽车疏散出口,且设有室内车道,无汽车叠放层;一、二层为商场;三至十层为办公用房。标准层面积为1480平方米,建筑内部采用三部封闭楼梯间进行疏散,设有一部消防电梯,按规范设置了自动消防设施。
问:(1)建审时能否发合格意见书?为什么?
(2)该汽车库的防火分类为几类?
(3)该汽车库是否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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