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桥梁工程采用沉入桩基础,在平面尺寸5m×30m的承台下,布置了145根桩,为群桩形式:顺桥方向5行桩,桩中心距为0.8m,横桥方向29排桩,桩中心距1m。桩长15m,分两节采用法兰盘按等强度接头,由专业队伍分包负责打桩作业,合同工期为2003年8月1日至8月15日。承包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了如下方案: 1、为使桩间土挤密,增加桩与土体的摩擦力,打桩顺序定为从四周向中心打; 2、为防止桩顶或桩身出现裂缝、破碎,决定以控制贯入度为主。 3、施工中由于计划不周,8月10日出现了预制桩供不应求的现象,为减少打桩机的停机候活费用,调用了7月20日至22日预制的、混凝土已达到100%设计强度的桩。 问题: 1.分述上述方案和做法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若不符合,请说明正确的做法。 2.在沉桩过程中,遇到哪些情况应暂停沉桩?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在沉桩过程中,如何妥善掌握控制桩尖标高与贯入度的关系? 4.总包和分包,对于项目安全控制责任是如何分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