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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科:经营分析与信息技术
题目:
填空题
虽然一个组织已经决定使用大型主机来运行其他应用系统方面寻求降型化的机会。降型化的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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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在全国成立了( )个地区性证券监管办公室和( )个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以下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下列表述中属于症的是()。
在叙利亚、伊拉克等中东阿拉伯国家,穆斯林有什叶派和逊尼派,中国的穆斯林都属于()派。
影响研究的理论体系包括()
10KV的变压器测试时使用()兆欧表。
1929年12月举行的古田会议,初步回答了在党员以()为主要成分的情况下,如何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着手,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问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甲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维护基本能源供应和正常消费秩序,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加强能源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有哪些重大意义()。
蒙太奇的发展经历了无剪辑阶段、不自觉剪辑阶段、实践性自觉剪辑阶段,最终发展到以巴赞为代表的以理论指导实践的成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