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司,根据税法规定,2X16年度免交所得税。甲公司2X16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5500万元;(2)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4500万元;(3)接受控股股东的现金捐赠350万元;(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本年增加70万元;(5)因自然灾害发生固定资产净损失1200万元;(6)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年初留存收益560万元;(7)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年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8)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贷方的金额50万元;(9)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上升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减值准备85万元。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X16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