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教育法学
  • 题目: 多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 A. 爷爷奶奶
    • B. 兄弟
    • C. 其父母
    • D. 姐妹
    • E. 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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