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雪达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8月15日向即墨合行国际业务部交远期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一套并同时申请押汇,发票金额85000美元,付款期限90DAYSAFTERSIGHT,单据寄往日本三井住友银行。即墨合行工作人员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要求完全相符于当天寄单,8月19日,国际业务部收到三井住友银行SWIFT承兑付款电文,电文承诺将于11月17日对我即墨合行付款。合行信贷部门8月25日审批通过并通知国际业务部放押汇款,押汇利率5.832%,押汇比例90%,问国际业务部于11月17日收到三井住友银行款项应收取雪达集团押汇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