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远船务欲造一艘浮船坞,该浮船坞坞底部分在旅顺滨海船厂建造,该坞底部分共有12个独立分段,这12个分段都为半成品,高度4.8米,船底、端壁及上甲板密封但无侧壁(舷侧开敞)。现12个分段已造好并经驻厂验船师检验合格准于出厂,这12个分段欲分别由拖轮拖带自旅顺滨海船厂至大连中远船务。滨海船厂在单个分段两侧加3米高钢板护板(经计算该分段吃水1米),护板焊缝经检验合格;拖带稳性经计算合格;其余拖带设备、信号设备等经检验都满足要求。
问:是否应该允许其拖航?为什么?若不允许,应该怎样做?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