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被告人张某,19岁,系某高校在校学生。2008年9月10日晚,张某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出门,伺机抢劫出租车司机钱物。当晚11时许,张某以打车找人为名,将出租车司机徐某骗至矿区一偏僻处,用随身携带的刀具相威胁,抢走徐的手机一部及人民币100余元后逃走。司机徐某立即报警。次日凌晨1时许,民警将张某抓获。9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刑事拘留。9月14日,由民警王某在刑警大队办公场所对张某进行了首次讯问。面对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张某最终承认了抢劫的犯罪事实。10月20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羁押期间,张某的父母申请取保候审,在张某家人缴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和提供了担保人后,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