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甲与乙公司组成了一个联合体去投标,他们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在施工过程中果然由于建筑公司甲的施工技术问题出现了质量问题并因此遭到了建设单位的索赔,索赔额是10万元。但是,建设单位却仅仅要求建筑公司乙赔付这笔索赔款。建筑公司乙拒绝了建设单位的请求,其理由有两点:①质量事故的出现是建筑公司甲的技术原因,应该由建筑公司甲承担责任。②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了各自承担50%的责任,即使不由建筑公司甲独自承担,起码建筑公司甲也应该承担50%的比例,不应该由自己拿出这笔钱。依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就资料中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可以向建筑公司甲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