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100名高管人员共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人员自被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连续服务满3年,每人即可按每股8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2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0元。在等待期内,甲公司有15名高管人员离职,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为30万份。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向剩余85名高管定向增发股票17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当日甲公司普通股市场价格为每股20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高管人员行权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