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基础综合练习
  • 题目: 不定项选择
    本题涉及个人所得税、营改增。某公司高级工程师陈先生2013年10月取得如下收入:(1)工资收入7000元;(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286元;(6)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6000元;(7)为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一次性取得报酬14000元。已知:上述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不考虑缴纳的其他税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小题。陈先生讲学收入与翻译收入在10月份合计应纳个税()元。

      A . A.540
      B . 440
      C . 480
      D .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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