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03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施工单位2003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见表2-5。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2003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事件二:2003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事件三:2003年7月,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事件四:2003年8月,进入雨期施工,恰逢20天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四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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