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通过招标审批手续,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准备时间为15d。
(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单独进行解答。
(3)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决,招标单位将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各投标单位经过调研、收集资料,编制了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
【问题】
1.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有何不妥之处?并逐一改正。
3.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安排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安排?
4.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是否妥当?如不妥当,应由谁组织?
5.投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6.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递交程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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