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70岁,1995年与李某再婚,当时张某与前妻的儿子张宾23岁。张某再婚后,张宾在自己的单位宿舍独自生活。1998年,张宾与王莉结婚,1999年3月张宾因车祸死亡,得到赔偿金5万余元,全部由张某领取。而此时王莉已有8个月的身孕。4月初王莉和张某达成一致,家里的房屋、电器等财产留给胎儿,暂由张某保管,但对赔偿款及张宾名下的存款、未领的工资等未作处理。此后,王莉取走了张宾名下存款3000元,张某领取了张宾工资1500元。同年的5月王莉生下一男孩张巍,现王莉与张某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宾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