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2014年7月有关业务如下:(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5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150万元,本月取得预收款90万元;(2)销售配套基础设施收入40万元;(3)以一栋写字楼投资入股某贸易公司,评估作价400万元,共同承担投资风险;(4)将新建的商品房10套无偿赠送给关系单位,已知其建筑成本共计为500万元,按同类产品计算的市场价值为850万元;(5)自建经济适用房若干栋,建造成本5000万元,9月份把其中的90%出售,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10%作为办公用房(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无偿赠送行为应纳营业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