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公关社交礼仪
  • 题目: 未知类型

      1997年11月7日,北京旅行家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由“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为背景的图形组成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124826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杂志、印刷出版物、宣传画、印刷品、日历、图表印刷品、广告画、名片、导游册、包装用纸或塑料袋;注册有效期限自199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6日。2002年9月,阜阳旅行社在其颖州路营业部门头匾额上使用“卡通小人”图形,正面喷绘的是“阜之旅”及图形标志,并标注“阜阳旅行社”,右横截面上方三分之一位置喷绘的广告语为黄色艺术体“无限风光、精彩纷呈”字样,其下方喷绘“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阜阳旅行社印制的“金秋国庆逍遥游”宣传材料中除突出介绍旅游线路外,正面右下角在一手持相机的女子图像旁醒目地标注了一个直径为3 cm的双环同心圆,在二环内突出标识“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杂志社多次与阜阳旅行社就商标侵权问题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阜阳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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