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7—2020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7年11月1日,甲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74万元;发生保险费78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2)2017年11月15日,甲公司开始安装该设备。发‘生安装工人薪酬622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3)2017年12月31日,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设备进行改良。当日,该设备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在改良过程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250万元,被更换的部件的账面价值10万元。 2017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成本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