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5日金华公司的一项办公楼经营租赁合同即将在7月31日到期,该办公楼原价为1500万元,到期时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00万元,金华公司决定到期收回后对其进行改建,改建后继续用于出租。8月1日改建工程正式开始,改建期间领用自产产品100万元,产品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人工费170万元,同时发生资本化的利息费用25万元,改建工程于12月31日正式完工。金华对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金华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则改建后办公楼的入账价值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