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单选题
    A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戊五名股东,甲拟将其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遂于2017年11月1日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征求意见;乙接到通知后第二日复函表示同意,丙接到通知后一直未予答复,丁接到通知后当即复函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甲的股权,戊接到通知一周后复函表示反对并要求购买甲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至2017年12月1日丙仍未答复,应视为丙同意甲转让股权

      B如果至2017年12月1日丙仍未答复,同意和视为同意甲转让股权的股东人数为3人

      C如果戊以同等条件要求购买,甲应当将股权转让给戊

      D不论戊开出何等条件,甲均应将股权转让给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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