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017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购入的一处房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舍税销售额1332万元。 (2)5月,以附赠促销的方式销售A化妆品400件,同时赠送B化妆品200件。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合税售价为0.1万元。 (3)7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