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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百大强制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目前,绍兴百大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于近日陆续从二级市场上购入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平均购入价格为10.40元左右。公告显示,购入股份最多的是该公司总经理王学超,持股数量达28600股,而购入股份最少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有19000股。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只有在离职6个月后,才可将所购入的股份抛出。
绍兴百大自1994年3月上市以来已经两度易主,股权几经变更。去年11月,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原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从而成为绍兴百大的现任第一大股东,嘉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在三年之内不转让。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上市公司中“零股董事”的现象比较普遍,而高级管理人员主动从二级市场上购入公司的股份却并不多见,而且绍兴百大所购股份不在少数,最少都得花费20多万元。据绍兴百大总经理王学超介绍,此次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可以说是公司董事会的一种强制行为。去年底嘉源公司入主绍兴百大之后,经过半年多的清产核资,绍兴百大的不良资产基本上得到剥离,留下的都是比较扎实的优良资产。在此基础上,6月3日,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在6个月之内,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发行在外的社会公众股,并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完成上述持股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解除对其的聘任。
问题:
(1)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主要矛盾是什么?通过采用何种方法解决?
(2)强制经营者持股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有何积极意义?
(3)根据我国国情,你认为应如何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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