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2002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甲有妻子、儿女9个,且有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7年12月6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应按下述( )方式处理。
A.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B.如果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
C.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对于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