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 题目: 多选
    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关于支票,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 A.支票可以划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
      B .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但可以背书转让
      C . 支票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D . 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